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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校园“人事用印审批表”和“教职工请假审批表”使用说明
2020-12-09 17:35  

为了给广大教职工使用人事处公章提供便利,按照学校关于智慧校园建设的相关要求,人事用印已完全实现网上用印审批,即日起,凡我校教职工需加盖人事处公章的,均需在智慧校园做网上用印审批业务,否则不予办理。

一、人事用印审批表

表中“用印用途”项目的选择说明如下:

1.劳资社保(含工资及收入证明):凡需用印材料中涉及工资收入的各类证明材料均需选择此项,如工资证明、薪金收入证明、涉及工资收入的在职证明等。

2.人事管理(含在职证明):专业技术职务及聘任证明、不涉及工资收入的在职证明等。

3. 档案管理:查询或复印个人档案材料,或者所需证明材料涉及查询或复印个人档案材料的均需选择此项。

4.师资:各类教师进修或培训材料需加盖人事处公章的选择此项,如访学、单科进修、定向读博等进修事宜的申请表等。

开始此项网上用印审批流程前,申请人需先将相关书面材料报师资科审核通过。

5.人才:各类人才项目或人才工程申报材料需加盖人事处公章的选择此项。

6.其他:上述5类情形之外的其他人事用印需求。

二、教职工请假审批表

教职工一次性请假10天及以上的需做此项审批。

    教职工一次性请假10天(不含10天)以内的,由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并做好考勤存档记录,不需人事处审批。一个考核年度内,某教职工每半年累计请假超过10天(含10天)的,年终由所在单位将该教职工累计请假情况以书面形式报人事处劳资社保科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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